设为首页 发送邮件 中文 | English  
首 页 | 新 闻 | 服务范围 | 问题分析及解决方案 | 知识库 | 人才招聘 | 关于我们 | 联系我们 | 合作伙伴联盟俱乐部  

动态新闻 更多>>
问题分析及解决方案 更多>>
知识库 更多>>

 
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度企业、个体工商户、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的通告

依据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、《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》、《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凡2018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(工商)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选择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,应当于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,通过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北京)”(http://bj.gsxt.gov.cn)报送2018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;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所在地工商所报送2018年度纸质年度报告表。
另,按照《工商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做好年报“多报合一”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工商企监字〔2018〕42号)的要求,在海关注册的报关单位、加工生产企业和有减免税设备企业(含个体工商户、农民专业合作社,统称“海关管理企业”)不再通过海关相关业务平台报送海关年报,2018年度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“多报合一”年报。

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

 
公司总部:北京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A座3012A室 100027 电话:(010)85803219 传真:(010)84467823 邮箱:wiz.li@duozhicpa.com.cn
Copyright © 2011 DUO ZHI CPA FIRM. Ltd, All Rights Reserved